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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单亲妈妈申请国家赔偿仅13天被叫停”有新进展:海南省昌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上门为其做询问笔录,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案件,赔偿将重启

41岁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黑”被羁押821天后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仅13天就被叫停一事迎来最新进展——

5月2日,史玉辉告诉记者,她收到了海南省昌江县公安局做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这份《撤销案件决定书》内容显示,称因被指控的事实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撒销此案。

此前的4月27日,海南省昌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钟曹一行来到河南洛阳,在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河图派出所,为史玉辉做了询问笔录。

“为了完善办案程序,需要对史玉辉等涉案人做询问笔录。”钟曹告诉记者,“本来是可以把史玉辉传唤到海南的,考虑到她的家庭经济状况,我们就主动上门,到河南洛阳来做笔录。”

按照法律规定,在案件撤销后,原本因为警方立案而中止的刑事赔偿将重新启动,不出意外的话,史玉辉将在近期得到被羁押821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赔偿。

此前报道:

3月29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县 *** 关注到史某辉申请国家赔偿被依法中止办理一事,迅速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对涉及的案件将依法依规处置,调查结果将适时公布。

据大象新闻报道,2025年5月,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终于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同年8月,检察机关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她的损失。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一纸通知书让一切戛然而止:海南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中止。

“2021年8月23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昌江县)公安局的刑警直接来到我办公室,说叫我跟他去调查一下。我当时问调查什么,他也不告诉我。”史玉辉说,当时警察没有给她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逮捕证,“他们直接把我从办公室铐走了。”

当天晚上,史玉辉就被带到了几十公里外的昌江县公安局的审讯室。“(警察)跟我说,说得他们满意了,就放我回家,说得不满意了,让我牢底坐穿。”史玉辉说,“他们问我,‘你老板(陈吉镇)有没有给人送钱’,我说‘没有’,之后他们就把我关在那里,坐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又开始讯问,我就说‘跟老板出去吃过几次饭,买过几次单’。”第二天晚上,史玉辉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被拘留了,随后被送到了三亚市看守所羁押。

“后来看到羁押单,才知道我是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史玉辉说,在看守所里,警方又提审过几次,想让她认罪。“他们说,认罪的话判一年半,不认罪判两年,因为我没有认罪,关了两年多,也没有放我。”

2023年,在看守所已经被羁押了两年多的史玉辉向审理此案的海南省之一中级人民法院写了申诉信,之后,法院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2023年10月23日,史玉辉被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释放,此时距她被逮捕整整821天。

“我是2018年12月底到的公司,老板之前有块地,后来用来盖学校了,让我去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局递交材料,我就是拿着正规的材料去 *** 部门去递交,起诉书上是以这个为由,说我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庭的时候,公诉人说我跟老板微信聊天很愉悦,还有我帮老板买单,就是参加黑社会组织了。”史玉辉说,她觉得这个说法很可笑。

2025年5月23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史玉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下达《不起诉决定书》。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史玉辉就开始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要为自己无辜被关押821天讨个说法。

2025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昌江县检察院决定赔偿史玉辉羁押821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本院对外发布的案件信息,涉及史玉辉的姓名、照片等信息予以删除、撤回,消除负面影响;对史玉辉人身自由在羁押期间受到限制,检察院表示道歉。

然而就在此时,意外又发生了。

“2025年9月23日,昌江县检察院又作出了一份《赔偿案件中止办理通知书》”,史玉辉说,这份通知书说她提出的赔偿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因昌江县公安局于2025年9月12日对她重新立案侦查,现决定中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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