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手机电池表面印上某国际知名品牌标识,后包装出售,以次充好牟取利益。然而,这样的假冒品牌电池,不仅质量上没有保障,更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2024年7月,金山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贾某提起公诉。
2016年,贾某开始经营一家从事电池生意的公司,并开设了网店售卖公司的产品,期间,贾某收到不少顾客的消息,询问网店内是否有某国际知名品牌电池售卖。但是碍于自己公司确实没有此项业务,贾某便老老实实一一拒绝了。
“最近公司效益确实不好,线下生意不好做,网店销量也不高,这个牌子的电池需求量这么大,我要不要也试着卖一点‘山寨’货……”2022年,想着提升公司效益,贾某打起了算盘。
一块普通电芯成本只要4-5元,加工成品牌电池就能卖到10元以上,如此高额利润,让贾某最终决定开启“山寨电池”的生意。
为了隐藏自己的“产业链条”,贾某并没有选择在自家公司生产假冒品牌电池,而是找到了一家加工厂。从别处购买电芯和带有某国际知名品牌标志的印刷设备,后将货物直接送到加工厂,再根据客户的订单,给加工厂下发指令,将不同型号的电芯印上品牌电池标志,最后通过实体店铺、网店、微信等方式,把包装好的假冒电池寄给全国各地的客户。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间“小作坊”按贾某要求共加工输出了逾6万块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电池。
2023年6月,在上海开设手机维修店的沈老板因业务需要,在贾某的网店购买了一批电池,可到手后发现,这些电池和正版的相比明显质量上有问题,于是便将这些盗版的劣质产品提供给了公安机关。
2023年10月,警方顺藤摸瓜发现贾某等人有大肆生产销售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电池的嫌疑,遂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大量半成品电池、包装好的假冒品牌电池、丝印工具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贾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系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官方途径购买商品,对于明显低于正品市场价格的产品要提高甄别能力,自觉 *** “知假买假”,谨防上当受骗。
通讯员汪百顺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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